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是2015年的六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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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工商時報【記者于國欽╱台北報導】

    國發會昨(15)日表示,衛福部日前預告將資本額納入違反食安罰鍰的「裁罰標準」,外商提異議,另對於我國規定進口錠狀膠囊食品需查驗登記,而國產免查,外商也有意見,為此國發會將於年底邀相關部會與外商進行座談,以縮小歧見。

    國發會官員表示,近期美商、歐商關切我食品安全管理的兩項規定,第一,衛福部日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(違反食安的罰鍰)所訂的裁罰標準,將資本額納入裁罰標準之一,也就是資本額愈高所受到的裁罰愈重。

    國發會官員說,這個裁罰標準草案已完成預告,但尚未公告實施,美、歐商由於資本額相對較大,因此對於把資本額納入裁罰標準一事,極為關切。

    另一位官員說:「有些外商甚至反應,那他們乾脆減資算了。」為了在公告前讓雙方可以溝通一下,國發會決定在年底前邀衛福部、美商、歐商及日商進行跨部會座談。

    第二,對於我國現行規定「錠狀膠囊食品」進口需查驗登記,而國產「錠狀膠囊食品」上市前卻不需查驗登記,外商也認為這個審查標準不一,有意見,國發會官員表示:「這雖有非關稅貿易障礙的疑慮,但衛福部之所以對進口、國產採不同標準,應有其考量,希望於年底前的這場座談會裡,讓兩造溝通,由衛福部來說服外商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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